关于下达2019年省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通知
盘 财 指 环 〔2019〕1458号
关于下达2019年省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通知
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:
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下达2019年省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》(辽财指环[2019]128号)精神,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省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35万元,其中,用于松材线虫病普查补助20万元,城乡结合部美国白蛾联防联合15万元。请列2019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“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”,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“50204专用材料购置费15万元,50306设备购置18.4万元,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.6万元”,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“30218专用材料费15万元,31003专用设备购置18.4万元,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.6万元”。
请按照《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辽财农〔2017〕280号)《关于修订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文的通知》(辽财农〔2018〕167号)《辽宁省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辽财环〔2018〕721号)《辽宁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》(辽政办发〔2006〕67号)《辽宁省国有农场
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和辽宁省国有农场分离办教育转移支付办法》(辽财预〔2006〕842号)的相关要求,与同级林业和草原原主管部门密切配合,做好省补助资金与林业草原项目计划的有效衔接,加快资金拨付支出进度,加强资金监管,确保专款专用。符合政府采购及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规定的,应按照有关要求办理。
资金来源:省专项
盘锦市财政局
2019年10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