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下达2018年省本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
盘财指农〔2018〕367号
关于下达2018年省本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
市水利局、相关区县财政局:
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批复2018年省本级年初预算水利发展资金指标的通知》(辽财指农〔2018〕65号)精神,现下达2018年省本级年初预算水利发展资金3469万元,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“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”,具体资金额度和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件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请各区县财政与同级水利部门密切配合,严格按照《辽宁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》(辽财农〔2017〕386号)有关规定,做好省补助资金与水利项目的衔接,加快资金拨付,加强资金使用监管,确保专款专用。
附件:2018年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
资金来源:省专项
盘锦市财政局
2018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