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指标的通知
盘 财 指 环 〔2019〕1748号
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指标的通知
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:
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指标的通知》(辽财指环[2019]254号)精神,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518万元,用于拆除湿地内公路,具体补助内容、科目、金额等详见附表。
请按照《辽宁省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》规定,及时分解落实资金,统筹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支出,加强资金使用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绩效。
资金来源:省专项
附件:
盘锦市财政局
2019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