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下达2019年省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通知
盘 财 指 环 〔2019〕1035号
关于下达2019年省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通知
市湿地保护中心:
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下达2019年省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》(辽财指环〔2019〕128号)精神,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省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20万元,请列2019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“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”,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“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,50601资本性支出(一)9万元”,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“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,310资本性支出9万元”。
请严格按照《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辽财农〔2017〕280号)《关于修订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文的通知》(辽财农〔2018〕167号)《辽宁省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辽财环〔2018〕721号)的相关要求,做好省补助资金与林业草原项目计划的有效衔接,加快资金拨付支出进度,强化资金监管,确保专款专用。符合政府采购及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规定的,应按照有关要求办理。
资金来源:省专项
盘锦市财政局
2019年8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