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等资金指标的通知
盘财指农〔2018〕794号
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等资金指标的通知
相关区县财政局:
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等资金的通知》(辽财指农〔2018〕231号)精神,现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8万元,请列2018年“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”科目,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“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”,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拨付至县财政国库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请按照《辽宁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(辽财农[2017]371号)有关规定,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,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进度,强化资金使用监管,确保专款专用。
资金来源:省专项
附件: 2018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
盘锦市财政局
2018年7月2日